申請人可先準備以下文件︰
1. 申請人的身份證副本1份
2. 先人的身份證副本1份
3. 先人之骨灰紙正副本
如同時申請安放二個先人骨灰或以上者,須具備有關先人的關係證明。如無法提供有效文件,則可在本署紅磡/跑馬地食物環境衞生署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宣誓辦理。
如申請離島的骨灰龕位則須具備離島鄉事委員會的證明信(只適用於申請編配骨灰龕位)及首位先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作出的法定聲明文件正本及副本一份,以證明該先人合乎資格。
然後,申請人須填妥申請骨灰龕位/申請加放先人骨灰,連同所需文件遞交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兩個辦事處分別位於跑馬地黃泥涌道1號J (查詢電話:2570 4318 / 2572 5286
)及
紅磡暢行道6號地下高層(查詢電話:2365 5321 / 2364 5364)